LABUAN 纳闽
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Labuan FSA)
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Labuan FSA)是根据《1996年纳闽岛金融服务管理法案》于1996年2月15日成立。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是负责马来西亚纳闽国际商业金融中心(Labuan IBFC)发展和管理的法定监管机构。IBFC的其他监管机构还有:国际顾问委员会(IAP)、伊斯兰教法监管委员会(SSC)、金融稳定委员会(FSC)。
以下为纳闽岛金融服务管理局的目标:
·推广和发展纳闽岛作为国际商业和金融服务中心的地位。
·发展国家目标、政策和优先项目,以确保在为纳闽岛的国际和商业金融服务的有序发展。
·作为纳闽岛国际商业和金融服务行业的监管、监查和执行的中央监管单位。
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的主要角色是颁发牌照,并监管马来西亚纳闽国际商业金融中心运营的实体,确保所有实体都遵守在纳闽岛司法辖区内实行的国内外最佳实践标准。纳闽岛金融服务管理局也为马来西亚纳闽国际商业金融中心内的企业和金融服务机构的有序运营制定政策。
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将以所承诺的最高信念和核心价值,确保马来西亚纳闽国际商业金融中心始终是稳定、健全和充满活力的亚洲金融中心。纳闽岛金融服务管理局将以所承诺的最高信念和核心价值,确保马来西亚纳闽国际商业金融中心始终是稳定、健全和充满活力的亚洲金融中心。
Labuan FSA的组织架构图包括:财政部、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成员、总监副总监、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顾问委员会、国际顾问小组、金融稳定委员会、伊斯兰教法监察委员会、集团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策略组织发展、法务和商务管理、商务运营、公司注册官(ROC)、集团法律服务和反洗钱、起诉和信息互换、市场发展、业务和税务发展、审慎和业务政策、监督和监测、公司事务、公司沟通及对外关系部、管理信息和科技、集团人力资源和绩效管理、集团财务和设施管理、集团财务、设施管理、吉隆坡设施办公室。
金融稳定委员会(FSC)的宗旨是协助管理局维护纳闽国际商业金融中心的金融稳定性和诚信。委员会成员由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Labuan FSA)主席任命,至少由五名成员所构成:总监Danial Mah Abdullah先生、市场开发部门主任Syahrul Imran Mahadzir 先生、经纪机构监察部高级总经理Salmah Bee Mohd Mydin女士、金融监察部门主任Qaiser Iskandar Anwarudin先生、金融集团监管部代部门主任Mohamed Rezwan Abdullah Ismail先生。(来源:LABUAN纳闽)
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Labuan FSA)近年来与中国商业往来密切。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中国银保监会与Labuan FSA签署了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2019年8月26 日,经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审批同意,中国建设银行纳闽分行自此可以在纳闽国际商业金融中心从事“数字银行”业务,进一步提升纳闽在亚洲及其他区域经济合作中的优势地位,引领纳闽银行同业共同迈向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的新时代。
相关阅读: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职能
- 日期:2019-09-29 17: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