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车限行规定调整,京牌租赁应声涨价

11月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外地车限行规定”将在北京实施,外地牌照车辆在北京限行区域内一年最多只能开84天。有人动了“歪心思”,选择租赁一个北京车牌,然后购买车辆。

新京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目前,“京牌”的租赁价格已经水涨船高,一年租金最高可达2万元。

限行规定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律师提醒,依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北京小客车指标不允许买卖和出租。所谓的“租赁协议”和“免责合同”并不受法律保护,出租车牌存在极大风险,如果出现交通伤亡事故,车牌出让方可能也要承担事故责任。

花乡二手车市场转一圈 多位车商声称“有指标”

史上最严外地车限行规定即将落地和京牌指标中签难度屡创新高的双重背景下,不少人动起了“歪心思”,选择去租一张北京牌照来购买机动车。

有不少网友反映,位于花乡地区的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能找到很多“京牌贩子”,10月12日,记者前往实地探访。在市场转上一圈,几乎所有商家都声称能弄到可以租赁的“京牌”。

与这样的景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市场内随处可见一份《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驻场商户诚信经营告知书》,其中第五条明确,“商户所有从业人员不得参与违法买卖机动车指标”。

在一家主营雷克萨斯二手车的商店前,一位女性销售人员获悉记者想要租牌后,立刻表示能搞到车牌,租一年价格是18000元。

记者多方了解到,小客车指标所有人将“京牌”出租给“牌贩子”,价格在每年1.2万元左右,而在号牌租赁市场中,急于购车者要花1.7万-1.8万元才能租到“京牌”,其中不包含押金、保证金等附加款项,这样一来,中间商倒手后至少能赚5000元。

“我们得详细了解租牌人的个人情况,工作是否稳定,有没有相应的经济实力,而且我们还会签免责协议和租赁合同。”在另一家店铺门前,一位车商告诉记者,租出去的号牌一旦出事儿,不但出让人的指标可能会被收回,他们这样的中间商也可能受牵连。

对于所谓的免责协议和租赁合同,除了绝大多数商家鼓吹“签订后能规避风险、非常靠谱”外,也有商家坦言,“其实根本就没什么用,就是图个安心”。在花乡二手车市场内经营多年的车商老刘告诉记者,“以前我们这边出现过租完牌以后,租牌人连车带人都不见了的情况,租赁到期后,因为找不到登记的机动车,指标所有人想去注销都办不了。”

淘宝搜索关键词 跳出上百条“京牌租赁”信息

“现在牌贩子少了好多,一般也不出来,都是我们打电话联系,双方谈成了人家再给我们点好处费。”二手车车商老刘表示,“牌贩子”现在基本不直接在市场内参与号牌租赁、买卖,“好多人都在网上直接联系。”

记者注意到,淘宝搜索“京牌”“京牌出租”“京牌指标”等关键词,会弹出上百条与租赁京牌相关的店铺、商品信息,声称可办理京牌长短期租赁。价格方面,单租一年的价格在1.7万元-2.1万元之间,比几年前上涨不少。

记者与一家名为“万盈车务”的商家取得了联系,业务员称,他们是一家正规的车务公司,公司地址在丰台科技园万达广场,可代办京牌指标出租、出售,还可过户到本人名下。

业务员坦言,他们制定租赁费用的依据是租牌者籍贯、买什么车、打算租多久等。“租户资质越优质,越稳定,户主(有车牌的人)就更乐意出租。”为确保“安全”,他们对租牌人也有一定限制,要求其全款购车,还得为车辆购买一个三者额度为100万的保险。

价格单显示,租赁车牌1年的价格为2万元,2年为每年1.8万元,依此类推,租赁时间越长,每年价格越便宜,“直接租20年,需要一次付清13万元。”上述业务员表示,这只是目前的市场租赁价格,“太疯狂了最近,新政马上要实施,租赁资源紧张,月底、下月初估计还得再涨5000元。”

律师

出租“京牌”风险极大 租赁合同、免责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对于“租号购车”行为,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提醒,依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北京小客车指标不允许买卖和出租。

邱宝昌表示,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仅限指标所有人使用,有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承租、出借或者借用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行为的,由指标管理机构公布指标作废;已使用指标完成车辆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撤销机动车登记,指标作废。同时三年内不予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因此,如果被确认存在出租、买卖等行为,小客车指标有可能被收回。

另外,租赁车牌后,车辆将登记在车牌所有人的名下,这对车牌出租人和承租人而言,都具有极大的风险。“虽然在号牌租赁过程中双方会签订一些租赁协议或是免责条款,但租赁号牌已经违反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因此租赁协议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邱宝昌说。

对于商家提到的“免责条款”,邱宝昌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造成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款针对的是可租用的车辆,而‘租号购车’本身就不被法律认可,如果出现交通伤亡事故,出租人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赔偿责任。”

此外,针对电商平台上出现的“京牌租赁、买卖”等信息,邱宝昌建议,电子商务的经营者须规范自己的行为,同时,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应尽快出台,督促平台对违法信息进行关键词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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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车限行规定实施在即,一个问题有待解决

一年限办进京证12次,是指自然年、还是从初次申办开始累积?“史上最严的外地车限行规定”即将实施,不少人却因为这个问题犯了愁。

“我老家在河北,目前正在轮候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现在的计划是春节想把车开回廊坊老家。”在北京工作的刘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上网查询了相关文件,但始终没弄明白“一年限办12次进京证”中,“一年”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记者浏览部分网友留言发现,与刘女士有相同疑惑的驾驶员不在少数。按照《北京市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2019年11月1日起,每辆外地牌照车辆一年中只可办理12次“进京证”,每次核发的“进京证”最长使用期限为7天。在“进京证”有效期届满前,车辆应驶出限行范围,否则将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天数。

《通告》在时间限定方面确实没有明确表述。为此,记者咨询了京沪高速应寺综合检查站的进京证办理站点,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这两天来电话的基本都是咨询这个问题,“我们也没有收到具体通知,文件还没下来,也没办法告诉您。”这名工作人员建议,需要办理进京证业务的驾驶员,可以等到11月新政策实施后,再上网查询相关政策。

记者了解到,按照惯例,在新政策实施前夕,北京的交通、交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应该还会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或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对市民的疑虑进行解答。(来源:新京报,纳闽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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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9-10-15 1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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