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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看懂基金会
一、基金会是什么?
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二、基金会的发展历程
基金会取得成熟发展最早是在美国。
美国基金会在20世纪后开始蓬勃发展。
1900年的卡耐基基金会和洛克菲勒基金会是最早成立的一批基金会中比较知名的两家。
1936年成立的福特基金会,由福特家族资助,拥有数十亿美元,项目遍布全球,影响范围很广。
2000年,比尔和梅琳达•盖茨基金会成立,成为全球最大的慈善基金会,旨在促进全球卫生和教育领域的平等。
1981年,我国第一家基金会成立。之后,随着社会发展和政府政策的变化,我国基金会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随着,私人家族基金会的普及化,纳闽本身也推出了私人家族基金会。纳闽的 2010 基金会法令是世界少数和亚洲唯一拥有完善的基金法令来保障财富永续继承。纳闽基金会简单和弹性的构造要求以及个性化跨国境的低税务资产管理吸引了全世界不少高净值人士来进行财富管理。
三、基金会的特征
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组织和制度形态,基金会不同于政府、企业,也有别于一般的非营利组织,公益性、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和基金信托性是基金会的基本特征。
1、公益性
基金会的公益性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
1)源于捐赠,是公益捐赠的制度化和组织化形式;
2)有明确的公益宗旨;
3)有明确的公益用途,通过各种项目活动使特定群体和整个社会受益。
公益性决定了基金会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公益组织。
2、非营利性
非营利性体现在基金会的运作管理及其相应的制度规范中,表现在三个方面:
1)捐赠人、实际受托管理者不得从基金会的财产及其运作中获得利益;
2)具备有效规避较高风险与较高回报的自我控制机制;
3)不得以捐赠以外的其他方式变更财产及产权结构。
3、非政府性
基金会的非政府性是其区别于政府的主要特征,表现在三方面:
1)在决策体制上,是具有自主决策、自治的独立法人;
2)在治理结构上,是民主治理、公开的社会组织;
3)在运作机制上,是追求核心竞争力、在市场中优胜劣汰的组织。
4、基金信托性
基金会是以捐赠为基础形成的公益财产的集合,是以基金形式存在的公益财产,有两层含义:
1)基金会在本质上是一种信托关系,是捐赠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围绕公益财产达成的公益信托,良好的公信力是其核心价值所在;
2)基金会是以公益财产形式存在的财产集合,通过有效的财产运作实现保值增值是其生命力的体现。
四、基金会的分类
中国的基金会依据不同标准可以有多种分类:
01依据是否具有面向社会公众筹款的资格
1)公募基金会
可以向公众募集资金;
2)非公募基金会
资金来源于特定个人或组织的捐赠,不得向公众募集资金。
根据登记管理部门的级别,又可细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全国性非公募基金,及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地方性非公募基金会。全国性基金会在民政部注册,地方性基金会在各地民政局注册。
《慈善法》逐步放开了对基金会公开募捐的限制,在经过一定考核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从非公募基金会转为公募基金会。
02依据资金使用方式
1) 资助型基金会
将筹集到的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其它组织开展社区服务或执行公益项目,而不是自己运作公益项目。
2)运作型基金会
运作型基金会是将筹集到的资金用于自有公益项目,或与其他基金会合作开展项目,一般不接受其他组织的资助申请。
3)综合型基金会
综合型基金会在运作自有项目的同时,也为其他公益组织提供资助。
03依据发起人、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领域在内的综合因素
1)企业基金会
由企业或企业家单独发起并出资,通常用企业名称或企业家姓名命名,注册地址与企业相关,主要依靠企业员工运作,或者在实际运作中为企业宣传,有些企业将基金会工作归入企业社会责任。
2)学校基金会
发起主体是各层次的学校,以大学为主,绝大多数由校方发起,少数由校友发起或不以学校命名,通常设立在校址。
3)家族基金会
广义上由家族发起和管理,目的是纪念家族成员或履行家族使命。
4)宗教基金会
一般由寺庙和教堂发起,少数由不依附实体的信徒以及宗教管理机关或团体发起。
5)社区基金会
服务地域明确,在特定街道、农村等区域内提供救助服务。
6)独立基金会
通常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名人、富人等联合发起,发起人身份的独立性和基金会运作的独立性没有必然联系。
7)系统基金会
也称为政府主导基金会,由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主要群众组织成立,利用政府资源开展业务,部分接受政府补贴,近几年常见系统基金会通过募捐筹集注册资金。
五、中国基金会现状
据基金会中心网统计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5月30日,全国共有基金会7358家。其中,公募基金会1612家,非公募基金会5746家。
从地域分布上看,基金会数量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在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分布着较多的基金会。
在全国7358家基金会中,位于广东省的基金会数量最多,达到1131家,占全国总数的15.37%,其次为北京市,其基金会数量为938家。
此外,超过一半的基金会集中于广东、北京、江苏、浙江、上海5个省份。
我国基金会的活动领域大多集中在教育以及传统的救灾济贫、扶弱助残、医疗救助、文化等方面,而致力于推动艺术、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社区发展、及公益支持等更为广阔的社会公共领域内的基金会则比较少。(来源:纳闽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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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9-10-23 11:11:47